為扎實做好我市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著力解決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全力助推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日前,《巴中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實施方案》正式印發施行。
壓實整改責任 確定整改原則及目標
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四川省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于2021年12月13日向四川省反饋了督察意見。針對反饋意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多次專題研究,制定出臺該方案。截至目前,反饋意見指出的2項個性問題已全面完成整改,8項共性問題正有序推進。
《方案》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壓緊壓實整改責任,堅決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切實做到“三管三必須”(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主動認領問題,切實擔負起督察問題整改政治責任。
在整改目標上,《方案》明確,對照督察反饋意見指出的問題,要按明確的整改目標、整改措施、完成時限開展整改,做到逐一整改、對賬銷號,堅持問題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群眾不滿意不放過,推動督察反饋問題如期整改到位,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音。
“同時提出要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為契機,推動我市生態環境機制更加完善,生態環境質量持續鞏固,‘雙碳’工作穩步推進,到2025年,我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率達到97%以上,重污染天氣基本消除,全面完成國、省下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綜合科負責人杜銘介紹。
突出問題導向 逐項明確整改措施
該《方案》認真對照《四川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涉及我市的10項整改任務,制定了《巴中市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清單》,明確整改責任單位、督導單位、整改時限、整改目標、整改措施。
《方案》確定了提高思想認識,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踐行新發展理念,大力推動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切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鞏固生態環境質量四個方面的具體整改措施。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績作為干部考核評價、獎懲任免的重要依據。
在保障措施方面,《方案》也提出要強化組織領導、資金保障、督導調度、責任追究和宣傳引導。按照“市負總責、縣(區)抓落實、部門管行業”的管理體制,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負責督察問題整改的組織領導和研究部署,推動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進一步強化對中央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信訪問題、反饋問題整改工作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虛假整改、敷衍整改等行為,強力推動問題整改到位。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有關部門和人員,按管理權限,移交紀委監委查處。逐一厘清責任,依法依規追責問責。